当我在学校里的时候我竭尽所能想如何才能不让老师发现自己喜欢上某人,等到毕业然后大家工作很长时间以后说起此类事情都是一副恨当时胆子太小思想幼稚的表情,然后都纷纷表示现在如果当着老师的面上床都行。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或者痛恨我的,我觉得都很不容易。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无论怎么样,我都谢谢大家能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
在此半年那些老家伙所说的东西里我只听进去一个知识,并且以后受用无穷,逢人就说,以显示自己研究问题独到的一面,那就是:鲁迅哪里穷啊,他一个月稿费相当当时一个工人几年的工资呐。
我说:行啊,听说你在三环里面买了个房子?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
到了北京以后我打算就地找工作,但这个想法很快又就地放弃。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老夏激动得以为这是一个赛车俱乐部,未来马上变得美好起来。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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