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打这个主意。如今虽说路上安稳,但原来去镇上须得打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好多人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如果往后真的平稳下来,那去镇上的人会越来越多,赚这个银子也只是暂时而已。
秦肃凛没接话,将扛着的麻袋放下,却并没有起身去外头卸马车,烛火下他认真看着她的脸,似乎想要记住一般,采萱,我要走了。
说起找人,去军营的甭管家中这边看不看重,都算是帮了家中的大忙了,不提拿回来的好处。只是当初去的时候,就是为了省下粮食给家中的人,都说人活一张脸,不为自己,也还要为家中的小辈,都不能让人戳了脊梁骨。
不外乎就是想要那份粮食呗,一人能分几十斤呢。当下的粮食可精贵了。几十斤粮食,喝糊糊的话,够一家人吃一两个月了。
屋子里昏黄的烛火摇曳,秦肃凛探头过去看炕上才两个多月大的孩子,此时他正歪着头睡得正香,秦肃凛想要伸手去摸,又怕将他碰醒,手虚虚握了下就收了回来,拉着张采萱出了屋子。然后又轻轻推开隔壁屋子的门,屋子昏暗一片,他拦住张采萱想要点烛火的手,轻声道,别点,别吵醒了他,我看看就行。
张采萱不想听他说这些, 听到扈州时就有点懵, 这是哪里?中好像没提, 她到了南越国几年也没听说过。不过就她知道的,都城附近似乎没有这个地方,谁知道是哪里?
回到家中时,骄阳正抱着望归哄呢,抱倒是可以抱,就是个子不高,抱着孩子挺笨拙。张采萱忙上前,望归身上的衣衫穿得凌乱,不过好歹是穿上了的,骄阳有些自责,低着头嗫嚅道,娘,我不太会。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张采萱心里就是止不住担忧。他不是别人,他是秦肃凛,是她的夫君,是孩子的爹,这个世上对她最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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