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不过北京的路的确是天下的奇观,我在看台湾的杂志的时候经常看见台北人对台北的路的抱怨,其实这还是说明台湾人见识太少,来一次首都开一次车,回去保证觉得台北的路都平得像F1的赛道似的。但是台湾人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因为所有抱怨的人都指出,虽然路有很多都是坏的,但是不排除还有部分是很好的。虽然那些好路大部分都集中在市政府附近。
我在上海看见过一辆跑车,我围着这红色的车转很多圈,并且仔细观察。这个时候车主出现自豪中带着鄙夷地说:干什么哪?
老夏又多一个观点,意思是说成长就是越来越懂得压抑**的一个过程。老夏的解决方式是飞车,等到速度达到一百八十以后,自然会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这个是老夏关于自己飞车的官方理由,其实最重要的是,那车非常漂亮,骑上此车泡妞方便许多。而这个是主要理由。原因是如果我给老夏一部国产摩托车,样子类似建设牌那种,然后告诉他,此车非常之快,直线上可以上二百二十,提速迅猛,而且比跑车还安全,老夏肯定说:此车相貌太丑,不开。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对于摩托车我始终有不安全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在小学的时候学校曾经组织过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当时展示了很多照片,具体内容不外乎各种各样的死法。在这些照片里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一张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被大卡车绞碎四肢分家脑浆横流皮肉满地的照片,那时候铁牛笑着说真是一部绞肉机。然后我们认为,以后我们宁愿去开绞肉机也不愿意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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