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一签,孟母就约了家政公司去公寓做大扫除, 又带着孟行悠去才采购了一些小家具,忙前忙后,添置这个添置那个,一直拖到暑假补课前一天才搬家。
帖子主楼是有个男生问,女朋友不愿意把第一次给我,她是不是不爱我,我们该不该分手。
这正合迟砚意,他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说:今天我舅舅要过来吃晚饭,我回公寓应该□□点了。
孟行悠以为他脸上挂不住,蹭地一下站起来,往书房走去,嘴上还疯狂给自己加戏,念叨着:我去听点摇滚,你有耳机吗,借我用用,我突然好想听摇滚,越rock越好。
也有人说,你女朋友还是爱你的,是你没有给她足够的安全感,让她不放心把自己交给你。
迟砚这样随便一拍,配上他们家的长餐桌,什么都不需要解释,光看就是高档饭店的既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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