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老夏和我的面容是很可怕的,脸被冷风吹得十分粗糙,大家头发翘了至少有一分米,最关键的是我们两人还热泪盈眶。
然后和几个朋友从吃饭的地方去往中央电视塔,途中要穿过半个三环。中央电视塔里面有一个卡丁车场,常年出入一些玩吉普车的家伙,开着到处漏风的北京吉普,并视排气管能喷出几个火星为人生最高目标和最大乐趣。
后来我将我出的许多文字作点修改以后出版,销量出奇的好,此时一凡已经是国内知名的星,要见他还得打电话给他经济人,通常的答案是一凡正在忙,过会儿他会转告。后来我打过多次,结果全是这样,终于明白原来一凡的经济人的作用就是在一凡的电话里喊: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忙,请稍后再拨。
反观上海,路是平很多,但是一旦修起路来让人诧异不已。上海虽然一向宣称效率高,但是我见过一座桥修了半年的,而且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座桥之小——小到造这个桥只花了两个月。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假如对方说冷,此人必定反应巨大,激情四溢地紧紧将姑娘搂住,抓住机会揩油不止;而衣冠禽兽型则会脱下一件衣服,慢慢帮人披上,然后再做身体接触。
四天以后我在路上遇见这辆车,那人开得飞快,在内道超车的时候外侧的车突然要靠边停车,那小子就要撞上去了。此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不禁大叫一声:撞!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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