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比如说你问姑娘冷不冷然后姑娘点头的时候,你脱下她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然后说:我也很冷。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第二笔生意是一部桑塔那,车主专程从南京赶过来,听说这里可以改车,兴奋得不得了,说:你看我这车能改成什么样子。
此时我也有了一个女朋友,是电视台一个谈话节目的编导,此人聪慧漂亮,每次节目有需要得出去借东西都能扛着最好的器具回来。她工作相对比较轻松,自己没找到话题的时候整天和我厮混在一起。与此同时我托朋友买了一台走私海南牌照的跑车3000GT,因为是自动挡,而且车非常之重,所以跟桑塔那跑的时候谁都赢不了谁,于是马上又叫朋友定了一台双涡轮增压的3000GT,原来的车二手卖掉了,然后打电话约女朋友说自己换新车了要她过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