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上海就更加了。而我喜欢小超市。尤其是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其实我觉得要生活复杂起来是很的,但极端的生活其实应该是下意识地在等待一样不可预料的东西的出现。因为人不得不以的姿态去迎接复杂的东西。 -
结果是老夏接过阿超给的SHOEI的头盔,和那家伙飙车,而胜利的过程是,那家伙起步想玩个翘头,好让老夏大开眼界,结果没有热胎,侧滑出去被车压到腿,送医院急救,躺了一个多月。老夏因为怕熄火,所以慢慢起步,却得到五百块钱。当天当场的一共三个车队,阿超那个叫急速车队,还有一个叫超速车队,另一个叫极速车队。而这个地方一共有六个车队,还有三个分别是神速车队,速男车队,超极速车队。事实真相是,这帮都是没文化的流氓,这点从他们取的车队的名字可以看出。这帮流氓本来忙着打架跳舞,后来不知怎么喜欢上飙车,于是帮派变成车队,买车飙车,赢钱改车,改车再飙车,直到一天遇见绞肉机为止。 -
然后是老枪,此人在有钱以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等候那个初二的女孩子,并且想以星探的名义将她骗入囊中,不幸的是老枪等了一个礼拜那女孩始终没有出现,最后才终于想明白原来以前是初二,现在已经初三毕业了。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看到一个广告,叫时间改变一切,惟有雷达表,马上去买了一个雷达表,后来发现蚊子增多,后悔不如买个雷达杀虫剂。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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