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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m3u8晚高峰期可能卡顿请耐心等待缓存一会观看!
《南巫》内容简介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然后那人说:那你就参加我们车队吧,你们叫我阿超就行了。

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认准自己的老大。

这段时间我疯狂改车,并且和朋友开了一个改车的铺子。大家觉得还是车好,好的车子比女人安全,比如车子不会将你一脚踹开说我找到新主人了;不会在你有急事情要出门的时候花半个钟头给自己发动机盖上抹口红;不会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说我正好这几天来那个不能发动否则影响行车舒适性;不会有别的威武的吉普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激动得到了家还熄不了火;不会在你激烈操控的时候产生诸如侧滑等问题;不会要求你三天两头给她换个颜色否则不上街;不会要求你一定要加黄喜力的机油否则会不够润滑;不会在你不小心拉缸的时候你几个巴掌。而你需要做的就是花钱买她,然后五千公里保养一下而不是每天早上保养一个钟头,换个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两万公里换几个火花塞,三万公里换避震刹车油,四万公里换刹车片,检查刹车碟,六万公里换刹车碟刹车鼓,八万公里换轮胎,十万公里二手卖掉。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上海就更加了。而我喜欢小超市。尤其是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其实我觉得要生活复杂起来是很的,但极端的生活其实应该是下意识地在等待一样不可预料的东西的出现。因为人不得不以的姿态去迎接复杂的东西。 -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此时我也有了一个女朋友,是电视台一个谈话节目的编导,此人聪慧漂亮,每次节目有需要得出去借东西都能扛着最好的器具回来。她工作相对比较轻松,自己没找到话题的时候整天和我厮混在一起。与此同时我托朋友买了一台走私海南牌照的跑车3000GT,因为是自动挡,而且车非常之重,所以跟桑塔那跑的时候谁都赢不了谁,于是马上又叫朋友定了一台双涡轮增压的3000GT,原来的车二手卖掉了,然后打电话约女朋友说自己换新车了要她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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